《婚前協議書》 女方願意負小孩的撫養費一半~那離婚協議書要怎麼寫
以標題為內容~會寫的人請告訴我~感恩

離 婚 協 議 書
立協議離婚書人
男方: (民國   年  月   日生)
女方: (民國   年  月   日生)
茲因雙方個性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經雙方協議離婚,條款
如后:
一、男女雙方即日起同意離婚,嗣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不 得有干擾他方之行為。
二、兩人所生子女XXX,民國 年 月 日生,身份証字號: 由 方監護.
三、夫妻財產之分配
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取得的財產,各歸登記名義人所有,所負債務各自負擔,並拋棄對他方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雙方並互相拋棄對方其餘之其他一切財產上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四、女方願意負小孩的撫養費 元(明定金額、交付時間、方式以及寬限期)
五、本協議書男女雙方暨見證人簽章後,應即同赴戶政機關辦
理離婚登記依法始生離婚之效力。
四、本協議書壹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乙份為憑,另
一份呈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等手續。
(立協議書人)
      男   方:
      身分證號碼:
      住   址:
      女   方:
      身分證號碼:
      住   址:
      見 證 人:
      身分證號碼:
      住   址:
      見 證 人:
      身分證號碼:
      住   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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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離婚協議書的注意事項
離婚協議書,應寫明的約定事項:
【子女監護權】
建議先完成協議離婚,並完成戶政機關離婚登記,再請法院審定雙方的子女監護與探視的權利,因為協議離婚常因夫妻雙方為了監護權問題而僵持不下,浪費不少時間。
但如雙方在離婚前,監護與探視方式皆達成共識,則不需法院裁定,協議書上清楚白紙黑字簽定即可。另外,子女監護權盡量避免共同監護,以免一方因不可預期之因素,破壞共同監護的規則,造成更多不必要麻煩。
【子女探視權】
無監護權之一方擁有探視權權利,協議書上需寫明固定探視時間、地點、接送方式、可某他人陪同、特定假日能否出國等…,寫的越詳細,未來問題會越少。
探視時間千萬不要寫「隨時皆可」,因「隨時」沒有明定時間,根本無從規範,對方要是跟你玩躲貓貓時(例:我跟孩子剛好在外國玩),你很難拿出依據來限制對方。
【子女扶養費】
扶養費可依雙方收入協議,協議書上也必須明定金額、交付時間、方式以及寬限期。交付方式建議用「匯款」,可以保留匯款紀錄,而寬限期可加上「若一期未付,其後之期間視為亦已到期」,意思是如果對方有一期未付,可要求對方一次付清所有金額,包含子女成年(20歲)前的數目(不接受就申請強制執行),除了保障自己權益,也可讓對方有所警覺。
如對方財力足夠,盡量要求一次付清,一勞永逸。


【財產分配】
夫妻雙方如無約定財產制度,皆自動適用「法定財產制」,夫妻各自名下財產各自擁有,自由處置,債務也各自負擔。
如雙方在分配上無法達成共識,財產較少者可向法院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要求對方給予雙方財產額互減後的一半。
而申請分配在離婚後5年內、知道對方有剩餘財產的兩年內提出請求,超過期限就不能了。

至於計算方式,甲全部財產扣掉婚前財產、債務、贈與、繼承、慰撫金,最後剩100萬,乙則剩下50萬,少的人可向多的人請求分配,計算方式就是100-50=50,50除以2=25,乙可向甲請求25萬。
如果乙是負債50萬,等於是負50,但在計算上還是以0為主(甲沒必要幫乙負擔債務),扣除下來乙可要求50萬分配額。

還有一種特殊狀況,乙在家中如同「米蟲」,不賺錢不幫忙家事,離婚時卻要求對方分配財產,甲就必須證明乙方無助家庭經濟,可請求法官酌減或不分財產。 
另外,如果雙方已經協訂好數額,可在離婚協議書上註明「夫妻雙方均不再依民法第1030之1條請求剩餘財產之分配」,避免日後可能衍生的糾紛。

【家中物品分配】
凡物皆有價,家中大至衣櫥,小至別針,都可寫入協議書中分配,寫越詳細,日後爭議越少。
【保證人等責任】 如果你是配偶在銀行貸款的連帶保證人,或是配偶擁有公司的負責人、股東,離婚前務必要求對方撤換保人,或是解除自己在配偶公司的職務,正所謂「保者,人呆也」,這些東西不消除,日後必讓你變癡呆。
【居住所】
離婚後誰搬出去,誰留在原住所?
(參考內容:康健雜誌98期 / 張靜慧 -離婚不可有勇無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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