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書》 前夫不依離婚協議書付教養費
前夫在婚前即有嫖妓習慣,但我並不知情. 婚後第三年我懷孕時他被妓院騙了30萬, 還以裝潢費不夠為由把我的積蓄騙去抵債. 事發後我為了即將出生的孩子選擇原諒, 旦明言日後他再嫖妓一定離婚. 沒想到兩年後他又因召妓被騙123萬, (此事他在警局報案留有筆錄) 且自承這兩年間仍有嫖妓 且無法保證以後不再嫖妓, 剛開始雙方簽了分居協議書,裡面有"多次嫖妓"字樣. 我的律師說由於嫖妓算通姦罪,他是有過失的一方, 若採判決離婚,我可要求大約每月4萬的教養費...
- Feb 08 Mon 2016 01:16
《婚前協議書》 前夫不依離婚協議書付教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