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書》 婚前寫的協議書是否有法律效用呢?
請問,若在婚前時寫好協議書,如對方若因外遇,則需給付另一方一半財產並無條件離婚之類的,白紙黑字寫在紙上,一式二份,簽名蓋章, 是否真有效用呢? 可否成為吃虧的另一方訴請離婚的保障呢?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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